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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轶事] 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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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14: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2013-2015年)


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和厚望,承载着全省上下谋求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共同期盼。为全面部署推进“十二五”后三年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根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部署,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驱动,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努力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初步建立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制度体系,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战略目标顺利实现,努力为全国其他资源型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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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统筹转型发展和综合配套改革,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

——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遵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一般规律,注重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

——坚持多方联动,合力攻坚。加强各层级的联络与沟通,建立健全省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攻坚克难。

——坚持远近结合,分类推进。对转型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中条件成熟的加快推进;对有待探索的先行试点;对需加强省部合作的积极争取;对条件不成熟的强化前期研究。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协调服务;提高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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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主要目标。

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谋红利,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产业、财税、土地、科技、金融、生态环境、城乡统筹、社会管理、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建立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为转型跨越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和示范作用开始显现,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努力将山西建设成为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和生产性服务业大省、中西部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全面实现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战略目标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对以煤炭为主的资源依赖明显降低,以循环经济为基本路径,以全产业链为基本模式,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新型化率达到75%以上,接续替代产业和服务业比重显著提高,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节能减排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确保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控制在国家确定的约束指标之内,烟尘、工业粉尘排放得到严格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一核一圈三群”城镇体系加快建设,以太原晋中同城化为重点加快推进太原都市区建设,大县城建设有序推进,10万以上人口规模的县城达到20个左右,5-10万人口规模的县城达到40个左右,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5%,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明显加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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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ivalavidalc 于 2013-5-12 14:06 编辑

二、重大改革

(一)创新产业转型促进机制

1.理顺煤炭等矿产资源有偿获得开发利用体制强化煤炭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和矿业权管理。提高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标准。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矿业权按市场原则有偿取得制度,除国家规定情形外,新设立的矿业权原则上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价款收益地方留成部分除用于资源勘查、保护和管理支出外,主要用于支持转型发展、改善民生和分离国有矿山企业办社会职能。(牵头部门:省国土厅)

2.创新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补偿、获利回馈收益分配体制。综合考虑所有者权益、生态环境治理成本、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统筹兼顾国家、地方、企业等各方利益,探索建立煤炭等矿产资源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对资源开发地区进行合理补偿,并回馈发展民生社会事业。(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3.推进煤电体制改革。统筹煤炭和电力两个市场建设,推进煤电联营,促进煤电一体化发展,鼓励长期合同,创新交易方式,完善价格机制,构建和谐煤电关系。(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4.健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完善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资源型经济转型各类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制度,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类服务业等接续替代产业的投入力度。完善煤炭企业转产发展资金政策,逐步在非煤资源型企业推广建立转产发展资金制度。(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5.深化煤层气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国家下放煤层气审批权限,探索建立国家、省两级管理体制。建立对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分属不同矿业权人的资源开发协商机制,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牵头部门:省国土厅)

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创新国有资本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国企信息公开方式。(牵头部门:省国资委)

7.建立衰退产业退出援助机制。依法对产能落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实施破产和关闭。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衰退产业平稳退出。(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8.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开展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理顺园区与各级各部门的关系,强化园区管理机构在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职能。探索建立企业和项目在各类园区之间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牵头部门:省商务厅)

9.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建立工业废弃物处理认证等制度。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对循环经济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制定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产品资源消耗标识制度。(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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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完善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10.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巩固完善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综合补偿机制,将其推广至铁矿、铝钒土、石膏矿等非煤矿山企业。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果和生态环境修复评估制度。探索构建资源加工转化企业环境综合补偿机制,完善跨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构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损耗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补偿立法工作。(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11.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修复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机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实行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监测、评价与考核。(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12.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责任机制。实行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损害鉴定,建立环境损害赔偿金制度,构建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应急体系。推进法规、标准、统计监测指标等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13.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明晰和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投资权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环保设备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14.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改革。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区域环境承载力,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政策,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15.推进污染者付全费制度改革。建立排污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排污费使用管理,足额补偿环境污染损害。探索建立高污染行业环境风险保证金制度。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16.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市场化改革。加快排污许可证地方立法,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制定排污权抵押贷款、政府排污权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争取设立太原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所。(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17.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水、电、煤、气、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性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全面、规范地将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退出和转产、改善民生等费用列入资源性产品成本构成,实现资源开发外部成本的内部化。(牵头部门:省物价局)

18.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推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造林直补、林权流转、林木采伐制度等配套改革。(牵头部门:省林业厅)

19.深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研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有偿转让,探索建立水权转换和交易制度,适时开展跨行政区域水权交易试点。(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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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改革创新城乡统筹体制机制。

20.创新“五规合一”规划统筹协调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探索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编制协调机制在太原都市圈率先开展“五规合一”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设区的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保障新落户人员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权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改革依附于户籍管理制度的城乡差别的相关政策。(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22.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有序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23.探索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机制。加强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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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24.完善就业促进机制。统筹工商、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强化产业规划、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创业。(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5.构建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机制。打破城乡界限,破除地域、户籍、行业等制约,实行平等的就业准入,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工资增长、社会保障和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建立完善地区、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待遇水平。(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7.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选择就业培训、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探索以项目为载体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模式。(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8.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整合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跨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异地就医协作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健全多层次保险体系。探索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9.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整合教育资源,改革办学体制,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优化高等学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用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开展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改革等试点。(牵头部门:省教育厅)

3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改革,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强化基本医疗服务,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县级公立医院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3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统筹城乡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牵头部门:省文化厅)

32.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反馈、科学决策和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完善公民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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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重大事项

(一)产业转型。

1.推进太榆地区建设科技创新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服务“以煤为基、多元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思路,遵循“要素集约化、资源集聚化、创新集成化、产业集群化”的原则,整合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形成“一城多区”规划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城。(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2.实施传统产业联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合理配置各类生产要素,加快推进焦化、冶金、电力等行业的企业整合和兼并重组,有序推进煤炭、冶金、焦化、电力、建材等上下游关联产业的联合兼并重组整合,促进资源型企业跨行业、一体化发展,延长煤-电-铝、煤-焦-化、煤-气-化、煤-电-材等资源循环产业链,全方位推进煤炭资源和其他矿产资源清洁利用。(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3.深化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以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矿区总体规划,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全面提升煤炭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安全生产水平,推进煤炭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进一步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与清洁生产水平。(牵头部门:省煤炭厅)

4.实施资源型产业改造升级,提高行业竞争力。健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改造提升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等资源型产业,优化产品结构。完善调控政策,通过消化、转移、整合、淘汰等方式,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严格控制焦化、冶金等行业产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关小上大”等量或减量替换力度。(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5.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组织实施“512”工程(实施50个规模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扶持100个高成长性重点项目、培育200个发展前景好的潜力项目),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煤层气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鼓励支持通用航空产业,扶持设立航空企业。发挥军工企业技术优势,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6.推进煤电基地建设建设晋北、晋中、晋东南三大煤电基地,发展坑口电站,推进低热值煤发电,加快以特高压为主的晋电外送通道建设,提高晋电外送规模和能力。(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7.加快煤层气开发和综合利用。依托沁水、河东两大煤层气基地,加强晋煤集团与省属大型煤炭企业、省属企业与中石油等央企合作,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扩大工业用气规模和范围,加快燃气发电和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8.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1511”工程(推进在建项目100个、新开工项目50个、开展前期工作100个、储备项目1000个),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0%以上。(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9.开展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试点。整合旅游资源,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用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的方式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景区景点和旅游项目,立足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各类服务项目和旅游产品,把旅游业打造成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牵头部门:省旅游局)

10.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牵头部门: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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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11.构建全省大物流体系。加快三晋综合保税物流港(太原、晋中、侯马)、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山西煤炭物流配送体系等物流体系建设,推进综合物流枢纽和大型现代物流园区建设,支持发展煤炭、冶金、化工等能源原材料专业物流。建设现代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争取将山西物流业纳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12.努力扩大消费。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流通业扶持政策。加强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和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省商务厅)

13.提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功能。在煤炭交易、煤炭物流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开展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煤炭现货交易,启动煤炭中远期交易,争取动力煤期货交易。(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14.推进资源型产业低碳发展。在电力、冶金、焦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推进碳捕捉、碳封存、碳利用的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15.继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推广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典型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每县推进一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加强铝矾土、白云石等优势资源就地转化,提升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加快山西大同塔山特厚煤层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16.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完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体系,改进政府服务,规范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铁路、公路、民航、金融、能源、电信、市政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17.培育发展中小微企业。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新创办5万户小型微型企业,实施“小巨人”培育计划,新培育500户营业收入亿元以上“小巨人”企业。(牵头部门:省中小企业局)

18.统筹规划布局全省各类园区建设。把产业集聚区作为产业转型的主要载体,形成各类产业集聚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区域平衡的园区发展格局。实施区域推进和分类指导,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集群,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省级开发区等各类园区,推动条件成熟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园区承载力。(牵头部门:省商务厅)

19.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落实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政策,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探索地方电网运行新模式,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条件的重点企业参与试点。(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20.办好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加强与大同市政府举办赛事活动工作衔接协调,做好赛事活动组织运营,并以此为平台和契机,推动我省太阳能技术的应用和拓展,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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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生态修复。

21.筹划举办国际低碳发展大会。围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资源型产业循环发展,将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高峰论坛打造成为低碳发展高峰论坛,为将来举办国际低碳发展大会做好准备。(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2.争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争取国家将山西列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动成立碳排放交易机构。制定碳排放交易规则和交易支撑系统。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构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3.推进晋城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成立晋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组,建立晋城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制度,编制晋城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构建低碳产业体系,探索资源型城市低碳发展模式。(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4.加快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全省重点河流以及国家规划的18个重点矿区采煤沉陷区、采空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重点工程。开展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重点资源县环境质量改善以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加快环保物联网建设。推进工业生产全过程污染防治,开展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和非电行业脱硫、水泥行业脱硝等工程。加强PM2.5监测,加大汽车尾气、燃煤烟尘、扬尘等治理力度。(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25.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制度,创新地质灾害治理技术,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尾矿库安全监测、治理与闭库。加大煤田、矸石山火情监测预警与灭火力度。(牵头部门:省国土厅)

26.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加强汾河、沁河等五大河流的地表水,太原、临汾等六大盆地的地下水以及娘子关、神头等19个泉域的岩溶水的保护力度。加强水源地保护。(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27.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程。以太行山、吕梁山生态脆弱区以及高速公路为重点,每年营造林400万亩以上,构建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林区、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区、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林区、中南部盆地防护经济林区四大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牵头部门:省林业厅)

28.推进山西大水网建设。推进中部引黄、东山供水、辛安泉改扩建、小浪底引黄等大水网骨干工程及受水区县域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小型水库建设。完善引黄配套供水体系,推进提黄灌溉工程建设。抓好旱涝保收农田、山区“一村一井”、水利基础设施、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创建2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29.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试点开展分质供水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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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30.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循环化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扶持政策体系,加强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大矿井水、工业废水、雨水、洪水、空中水资源等非常规水资源的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31.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推进生态省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等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32.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制定主要耗能产品地方能耗限额标准,加大力度控制单位能源消耗强度。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发展绿色建筑、低碳交通,降低公共机构能耗水平。扩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研究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33.加快节能降耗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工业领域重点节能工程。开展高耗能产业能效对标管理,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34.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扶持政策,引导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效率,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完善节能服务公司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合同能源项目管理。(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35.开展合同环境服务。研究建立市场化的环保服务机制,培育发展环境服务业,提升环保工程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场化改革。(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36.推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共伴生矿、工业“三废”和再生资源的综合开采和高效利用。加快朔州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在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区域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牵头部门:省经信委)

37.构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废旧汽车、机电设备、家电、电池等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城市矿产交易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推进太原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试点建设。(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38.实施太原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强力推进集中供热全覆盖、气化太原、城中村整村拆迁改造、污染企业搬迁、水污染治理等五大工程,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商品交易市场和饮食行业环境整治、垃圾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等五项整治。(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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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城乡统筹。

39.支持太原率先发展。加快太原南部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加快推进快速路网和轨道交通建设,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增强省会城市的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40.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按照“一个规划统筹、一个标准建设”的原则,率先在通信、城市道路、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推进两市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进程。(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1.打造太原都市圈。研究制定加快构建太原都市圈的意见,推动形成以太原都市区为核心,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为主体,阳泉、忻定原、离柳中、孝汾平介灵为外围组群的城镇空间格局。推进晋中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建设。(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2.建设晋北、晋南、晋东南三大城镇群。加快城市新区建设,推动扩容提质,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高城市集聚和对周边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大同都市区、长治上党城镇群、临汾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等一批城镇组群发展。在城乡结合部率先推进实施“合村并城”。(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3.实施大县城战略。选择一批重点县城,围绕产业发展、新区建设、旧区提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配套推进规划、户籍、投融资、城市管理等改革,推进大县城建设。(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4.实施百镇建设工程。完善重点镇规划,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宜居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景观风貌整治等工程,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周边农村人口向重点镇集聚。(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5.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饮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以基础条件好的中心村为重点,建设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就地城镇化,逐步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良性互动。(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46.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深入推进孝义、霍州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建立健全扶持政策体系。加快大同、阳泉等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矿区和城区融合发展。开展不同类型的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因地制宜探索转型路径和模式。(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47.推进矿区城镇化。建立和完善以矿建镇机制。以市为主,规划设计500万吨以上煤矿所在地发展非煤产业,以产业多元化带动矿区城镇化。(牵头部门:省煤炭厅)

48.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已有的强农惠农政策,不断chutai新的扶持政策,保证“三农”投入逐年增长。强化支农资金整合运用,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49.鼓励引导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资源型企业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带动农户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通过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销售收益。(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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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50.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低产田和盐碱地改造,抓好旱涝保收农田、创建2000万亩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有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51.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做大汾酒、老陈醋、乳制品等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大型农业企业集团,积极推进板块式产业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强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52.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实施粮食、杂粮、畜牧、设施农业、水果、中药材、酿造等七大产业振兴和翻番工程,建设1万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和60个“一县一业”基地县。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全覆盖,农户入社率达到40%以上。(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53.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大同、晋中、运城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其他8市10个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深入推进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打造一批种植业、畜牧业、加工业等专业示范园和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相结合的综合示范园。加快建立完善配套物流、社会服务体系。(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54.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认定首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动农业综合信息全覆盖。启动省、县、村三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chutai加快发展“三农保险”的指导意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55.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吕梁山、燕山-太行山两大国家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实施农村贫困人口扶贫开发政策全覆盖,扎实推进移民搬迁、产业开发、劳动力素质提升等重点工程,基本完成山庄窝铺移民搬迁任务。深入开展干部下乡住村、领导干部包村、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富县帮穷县”活动,推进实施“百企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牵头部门:省扶贫办)

56.统筹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建设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纵十一横十一环”高速公路网络,构建“一纵三横三枢纽”叶脉型铁路网络,提升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的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支持开通通勤航线。全面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快“三纵十一横”输气管网和城镇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57.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统一规划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布局,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有序向农村延伸覆盖。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58.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支持各地探索不同的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在基础较好的阳泉、侯马、孝义等市、县(市、区)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59.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chutai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初步建立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绩效评价等政策体系。(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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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民生改善。

60.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扶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县)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资源枯竭城市和老工矿区职工及其子女的就业工作。(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1.推进农村民生工程建设。推动农村民生工程建设常态化,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特困群众易地搬迁、行政村街道亮化、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和乡村清洁工程。(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

62.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退出全过程管理办法,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并轨。适当发展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采煤沉陷区危房搬迁改造任务,开展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3.推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在全省城乡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建立管理和服务一体的社会服务管理平台。鼓励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牵头部门:省民政厅)

64.构建公共安全体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各级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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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五)科技创新。

65.加强政府引导,推动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投入预算。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以企业为主导深化产学研结合,鼓励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优先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66.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创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大对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力度,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成果在省内实现转化的,由政府承担部分转让费用。(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67.加强培育创新型企业。推进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培育。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68.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制定扶持政策,提高科技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和水平,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69.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在煤炭绿色高效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煤层气抽采关键技术及示范,循环经济与CO2捕集转化利用技术及示范,矿山重大灾害监控、预警与应急救援保障技术,生态脆弱区和工矿区生态恢复、重建技术及示范,新材料关键技术及示范,地方性高发疾病防治及重大新药创制,主要农林作物新种质、新技术、新品种创制等领域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70.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通过项目开发、技术攻关等形式建设创新平台,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和省外相关科研单位在我省建立研发基地。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71.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大中型骨干企业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健全产学研联合机制,推进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战略联盟逐步向实体化运营模式转变。(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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