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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nron 于 2019-4-30 10:27 编辑
南通中 央创新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土地开发建设协议
甲方: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加快南通中 央创新区建设发展,现就南通中 央创新区商业综合体地块投资建设签订如下协议:
1、项目定位乙方负责在南通中 央创新区核心区地块内建设高品质商务综合体,计容总建筑面积约78.75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经规划部门批准面积为准),建设包含商业水街、大型商场、五星级酒店、服务型公寓、甲级写字楼办公和住宅等。项目内必须建设不低于240米超高层一幢、200米超高层2幢。 上述条件列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内容,报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同时报南通中 央创新区管理委员会。
2、公司注册 乙方就该项目所投资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在南通中 央创新区(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在南通中 央创新区(开发区范围)内缴纳。乙方及该项目公司共同承担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
3、建设时序乙方在约定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建设( 办结施工许可证和桩基开工),72个月内竣工。其中,大型商场须在约定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主体结构封顶。乙方须在每年1月向甲方提交全年施工计划并按此计划进行考核,如遇**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施工受阻,则顺延上述施工节点时限。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施工中相关问题,减少**原因对本项目的影响。
4、履约保证为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本项目预售资金纳入监管范围,按照《南通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执行。同时,项目进度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商业、办公、住宅部分的总平方案须通过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2)项目开工后,可销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5%; 大型商场开工后,可销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5%;大型商场主体结构封顶,可销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5%; 3幢超高层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可销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5%。
5、物业经营乙方 须在功能区一内建集中式大型商场一座,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21.9万平方米;按五星标准建高档酒店,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业须由乙方自持经营,不得对外销售。
6、开业保证大型 商场在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18个月内须开业运营;自持酒店在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须开业运营。本项目设自持商业和自持酒店按期开业保证金500万元,乙
方须在开发建设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大型商场和酒店全部按期开业,并经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有一项逾期开业运营的,则不予退还
7、乙方在功能区一内可建服务型公寓,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
8、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如甲方根据建设发展需要对超高层建筑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涉及土地出让金和开发建设成本等费用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乙方应结合项目建设需要和轨道交通建设要求做好地下空间整体设计,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须符合人防、市政、交警等**职能部门要求。功能区三的地上市政道路、绿地广场及市政管线等,由**投资开发建设,设计方案结合商业、办公功能须求与乙方协商一致。
10、甲方负责水、电、燃气接驳至地块红线边。乙方在开发利用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间题,甲方帮助进行沟通协调。
1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争取税收优惠、费用减免和经费补助等资金扶持。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报南通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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