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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19: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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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东新区--十号线桥建设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18-03-28 阅读次数:25】【 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东新区--十号线桥建设工程监理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4]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市政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由市本级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桥横跨汾河,两端设置全互通立交,东起太茅路,西至滨河西路以西规划路,全长约1.768公里。建设内容:道路、排水、桥梁、照明及交通设施等,总投资额约12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9日9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招标厅。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市政建设开发中心 地 址:太原市双塔西街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1-752029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李富岗、武建忠、赵文、邸明 电 话:0351-2772682 备 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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