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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qwwee3607

[龙城轶事] 北中环三女子横穿马路被撞身亡(一下死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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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0: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啊,哪里坡度那么大,下坡我都是点着刹车走的,就这还时不时的超速了,有的的车超我(我当时80km/h)都是嗖的一声就过去了。
行人自律吧,生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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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1: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 奔跑的李梦龙


    亲,请文明用语,不要说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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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1: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
一个这还能上了论坛首页的本周十大热门排行榜
奔跑的李梦龙 发表于 2014-8-6 21:44



    不能说粗话啊。影响斑竹的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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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3: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呀,就是太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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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3: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好,彻底断绝横穿马路的念想。深圳的深南大道上有些地方过天桥到马路对面也要绕行十几分 ...
higea 发表于 2014-8-6 17:57



     支持!从硬件上限制违法的可能性!就和用护栏或者双黄线限制机动车掉头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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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20: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的真是快呀,三个人都当场又不是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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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21: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速快是个问题,但根本原因还是横穿马路,不横穿马路,车就是开1000000K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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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21: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偶然这种行为双方都可以摆脱死神的但大家都存在一个瞄视生命安全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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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22: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
一个这还能上了论坛首页的本周十大热门排行榜
奔跑的李梦龙 发表于 2014-8-6 21:44



    这个问题很严重反映出一部分人对待事物有没有尊守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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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9 02: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了活该,不守交规的行人就是自私自利,就为了那几十秒或是一分多钟剥夺原本属于司机的几十秒,自己要是还害别人,害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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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9 10: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生命,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生命,双方都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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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9 10: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 lxd561


    说得在理,支持一下
另外强调一下管理水平,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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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9 11: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开车已6年,只有过一次追尾事故,只是我的前杠和伊兰特的后杠坏了,未伤人,保险走了,当时在滨河路上,车速50-60,前车突然就站住了,我距离7-8米猛踩刹车,根本就不行,眼睁睁的滑撞上去,所幸人都没事。人说耐也耐,说寸也真寸,有人被撞的飞出去好远也只是皮外伤,这三人估计都是内伤。因此司机绝不是漠视生命,只是都有无助时,国外的法律比我们健全,关键是执行的好,我们的法律是因为事实上的不公,所以故意偏袒弱者,导致更加扭曲的法律,不去抓执行而是乱弹琴,只要开车都是待罪之身,行人自带三分理,不知道红绿灯和护栏是法律的捍卫者,还只是幌子。国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在伤好以后必须参加义工数十乃至数天时间帮助他人遵守交通法则,是对自己的救赎,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对他人的示范。因为司机为了躲你也可能会翻车或撞树,甚至丧命,乘车的人就更无辜了。千万不要为自己不遵纪守法找各种理由,要严以律己,所以请大家务必遵守法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应该也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公正,不是为自己的懒惰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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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9 1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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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11: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的这件事就别讨论了,我们再怎么讨论,想找死的人多的是,永远不会杜绝甚至减少,那个地方死人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虽然很不想这种事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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