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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7 12: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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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毛寨村七号A、B地块棚户区改造(浦江路南延段)配套工程监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筑公资示(2017)建字第3692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的 经开区毛寨村七号A、B地块棚户区改造(浦江路南延段)配套工程监理工程(入场登记号:JSGJL5201142017080802) 已于2017年 9月21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永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周杰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52000922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张剑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33002591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三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杨国庆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52000948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7年 9月28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小河经济开发区招标办(地址:贵阳经济开发区黄河路(汇景苑旁) 电话:83806819)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7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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