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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0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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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奥园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文)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文)的要求,公开“珠海奥园广场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目的在于向公众提供项目建设内容等方面信息,同时了解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奥园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括:珠海奥园广场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东、梅界路南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2083.17平方米,计划总建筑面积359781.4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271102.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88679.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4.17%,绿地率达34.00%。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5栋高端住宅楼、10栋商业办公楼以及2层地下室,配套设有柴油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及冷却塔、餐饮等功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针对环境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以征求公众以下几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于该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网上公示的方式向公众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2015年3月19日~4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京师家园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梅运冬 联系电话:1590756668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217号~219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4886182
邮编:511400 电子邮箱:2582621602 @qq.com
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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