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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 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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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看法:一是**这种拆迁的行为过程仔细分析对照法律规定的拆迁办法和棚户区改造办法式有很大出入的,懂法律的人会看出这个拆迁过程是不合理的,简化了很多程序,对于被拆迁民众的知情权和公开化做的远远不够,既然是棚户区改造,和秀解放路有什么关系?要是修路拆迁的话那是另外一种拆迁政策,如果是棚户区改造,那就别拿解放路修路说事;二是我有点疑惑的是,去年年底拆迁解放路两侧影响地铁的楼房时候,补偿每平米12700元,这次12000元,虽然相差700元,但是感觉同样的地段,相差几个月时间,为什么一平米差距700元,能让老百姓信服吗?;三是解放路两侧的破楼房,尤其是鼓楼街至大南门开化寺街这段,刚刚花费很大部分钱投入整治外立面和院内地面,墙面等设施,既然按照**的规划,早就列入棚户区改造,也早就知道解放路要改造,为什么还要投入这么大财力去做这些无谓的浪费,虽然总体算下来拆迁补偿看似不少,但对于拆迁方案中置换房屋地点为王家峰龙城新苑,更是不能理解,很明显违背了棚户区改造就近安置的原则,老百姓支持城市建设无可厚非,但要明明白白的落实各项政策,拿出依据让被拆迁人依法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有些人一说就是别和**抗横,但也不能毫无底线的任人宰割吧!换位思考,事情不再谁身上谁不操心,希望大家客观的看待拆迁的事情,让大家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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