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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5 0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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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二环高速公路东环段(凌井店至龙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环保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厅于2014年7月在山西交通网和本项目途经的主要村镇公告了太原二环高速公路东环段(凌井店至龙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有关规定,我厅再次公告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太原二环高速公路是我省《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09-2020)》中“三纵十二横十二环”中新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拟建公路凌井店至龙白段是太原二环高速的东环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阳曲县、晋中市寿阳县和榆次区境内,路线全长32.521km。项目总投资31.53亿元,计划2015年初开工,2017年底通车。
全线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为33.5m。主要工程量:永久征地271.40hm2,拆迁4750m2,路基土方725.88万m3、石方95.27万m3,防护排水291.47千m3,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17座,中桥7座、小桥2座,涵洞通道77道,互通式立交3处(2座枢纽),沿线设置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处、匝道收费站1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拟建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09-2020)》中“三纵十二横十二环”中新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带动太原、晋中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区域路网等级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服务水平、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施工过程将对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前期已经把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落实到概预算当中,会按政策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同时制定了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当地群众的影响。
3)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施工工程(包括弃渣场等临时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及施工占地对土地利用、农业生产、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4)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预制场及拌和站生产废水排放、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等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落实好环保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就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废水、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5)根据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拟建公路主线营运中期南庄移民村、南庄小学、南庄村、庄子沟和郭家沟5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但是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护措施后,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噪声在营运中期全部能够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6)拟建公路施工期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以扬尘污染和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营运期对公路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以汽车尾气为主,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服务设施取暖用热采用清洁环保的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代替燃煤锅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在路线布设与方案比较时,全面考虑沿线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与沿线城镇发展规划相配合,尽量节省耕地和果园,减少与沿线电力、电讯、水利设施的干扰与拆迁;合理设置立交和通道、天桥等构造物,其数量和规模满足当地人、畜、车通行;合理设置桥涵的位置、长度和数量,与现有水系、排灌系统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公路沿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保护率变化幅度较大,经估算全线共占用基本农田158.50hm2。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应实现占补平衡,通过沿线土地开发,可以实现占补平衡。本项目结合现场踏勘及取、弃土场设置的环境选址原则,经合理选址后设取土场1处、弃渣场15处,临时占用土地103.31hm2,均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使用结束后全部进行绿化或复垦,恢复生态。
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减少雨天施工,桥梁施工应开挖三级沉淀池,妥善处置钻渣;施工营地设置集中厕所,并设置容积至少20m3的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并进行初步处理,处理后用于肥田;沿线附属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设污水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蒸发池,用于站区及附近路段绿化,不外排。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监理,结合工程设计,比如设置沉淀池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防范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公路全线特别跨河路段、泉域路段事故环境风险概率。
噪声污染控制: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及对降噪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对噪声超标的5个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或通风隔声窗降噪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预制场和拌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对弃渣场采取严格处理措施,防止生成新尘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太原二环高速公路东环段(凌井店至龙白)工程是我省《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09-2020)》中“三纵十二横十二环”中新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符合沿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沿线城镇规划。经调查与评价,拟建公路选线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无环境保护方面的制约因素,其社会、经济效益较为显著。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污染控制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后,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被调查的公众无反对意见,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沿线受影响的村庄、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否赞成修建该公路;是否同意该公路的选线方向等;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修建该公路要占部分土地、拆迁一些房屋,对此有无意见;是否了解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否服从征地拆迁和重新安置;公路建设对你何种不利影响最大等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通过调查问卷、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127号。
联系人:贠先生;联系电话: 0351-466301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
地址:太原市学府街79号(030006)
联系人:王意龙 电话:0351-7433910(兼传真);E-mail:sxjthb@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起10个工作日之内,即2014年10月8日至10月21日。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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