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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
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221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重庆市、湖北、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原铁道部和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关于报送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计函〔2012〕15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有利于完善区域路网布局,加强武陵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报来的项目主要建设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线路自重庆市黔江站引出,经湖北省咸丰、来凤,湖南省龙山、桑植、张家界、桃源,终至常德市,正线全长339公里,设黔江、黔江北、咸丰、来凤、龙山、水沙坪、凤岩村、桑植、教字垭、张家界西、禾家村、真龙桥、龙潭镇、桃源、陬市、常德等16个车站。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2800米。限制坡度:18.5‰。牵引种类:电力。牵引质量:4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880米。闭塞类型:自动闭塞。其他技术标准执行《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 (三)规划输送能力。货运3000万吨/年,客运29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84.4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73.4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11亿元。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0.8亿元,车辆购置税30.6亿元;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分别出资5.5亿元、8.8亿元、43.4亿元,并负责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经各方认可后作为地方资本金分别计入股份;其余63.1亿元由铁路总公司使用铁路建设基金安排。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银行贷款。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组织工程建设。 建设工期5年6个月。 四、下阶段要继续加强地质勘探,专项研究岩溶及岩溶水问题,优化线路局部方案和工程设置方案,做好黔江北站和机场的衔接,推进相关车站及周边用地一体规划和综合开发。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降低工程风险,避免对沿线地区产生不利影响。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保证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