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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6 1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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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涧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6 阅读次数:1】【 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涧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7]32号、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北涧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杏花岭东山小学(瓦窑头村及牛驼村东侧),道路单侧长约9.1公里,规划红线宽15米,绿线宽30米。建设内容:道路、桥隧、排水、电力、河道防洪等工程,工程建安投资约11亿元。
本工程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涧河道路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起止桩号北侧K0+000-K3+100、南侧K0+000-K3+250)长约3.25公里,单侧红线宽15米, 投资约4.72亿元;
第二标段:北涧河道路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起止桩号北侧K3+100-K3+900、南侧K3+250-K4+080)长约0.86公里,单侧红线宽15米, 投资约1.35亿元;
第三标段:北涧河道路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起止桩号北侧K3+900-K10+040、南侧K4+080-K10+160)长约6.08公里,单侧红线宽15米, 投资约4.93亿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和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为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道路类或桥梁建设类或房屋建筑类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第二标段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为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道路类或桥梁建设类或房屋建筑类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第一标段和第三标段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道路类或桥梁建设类或房屋建筑类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标投标网》、《山西经济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学府街119号鸿富写字楼1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王建红、许晶、武丽娜
电 话:0351-5242251 电 话: 0351-2508257
备 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联系电话:0351-6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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