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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 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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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x4824 于 2020-11-3 12:18 编辑
你还没弄懂试运行-试运营-正式运营的流程吧。。。
试运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冷、热滑试验成功,系统调试结束,通过不载客列车运行,对运营地铁组织管理和设施设备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检验。期间不对外售票载客;ZF相关部门人员视察、地铁员工、施工单位人员出于工作原因可以乘坐。
试运行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试运行最后20日应按照试运营开通时列车运行图行车。
试运行最后20日,运营指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列车运行图兑现率不应低于98.5%;
2.列车正点率不应低于98%;
3.列车服务可靠度不应低于2.5万列公里/次(全部列车总行车里程与发生5分钟以上延误次数之比);
4.列车退出正线故障率不应高于0.5次/万列公里;
5.车辆系统故障率应低于5次/万列公里;(车辆故障造成2分钟以上晚点事件次数);
6.信号系统故障率不应高于1/万列公里;(注:信号系统故障,即列车无法以自动防护模式运行、部分区段无速度吗或发生道岔失去表示的情况)
7.供电系统故障率不应高于0.2次/万列公里(注:供电系统故障,即造成部分区段失去或单边供电的供电故障;
8.屏蔽门故障率不应高于1次/万次。
第二步:试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有设施设备验收合格,整体系统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经过试运行检验合格后,在正式运营前所从事的载客运营活动。试运营之日起对乘客开始售票载客。
第三步:正式运营
载客试运营满1年后并完成尾工建设、缺陷问题整改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正式运营,经综合评估及评审合格后,轨道交通线路即可由试运营转入正式运营。同样在试运营期间的各项指标,设施设备可靠度等数据需要日常统计并形成报告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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