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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09: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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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正式向社会公布。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西部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将“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列为集中力量实施的37项重大发展项目之一,并启动这一全面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综合性计划。
该计划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13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支持每个省份建设1所地方高水平大学,共计14所高校。这些高校分别是山西大学、河北大学、郑州大学、南昌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内蒙古大学、广西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这些高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这些大学重点加强特色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扩大区域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发挥高水平大学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振兴计划要求,今后有关部门将比照直属高校,从人才队伍建设、招生计划、学位授予、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相关省份要将这些高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予以重点建设。
作为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还启动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着重解决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设施和办学条件滞后问题。据了解,工程以5年为一个周期,在2012—2015年的一期工程中,将投入100亿元支持100所中西部高校建设,覆盖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西大学同时成为获得支持的100所高校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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