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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7 1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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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9·27”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12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2011年10月7日 )
上海地铁10号线“9·27”事故调查组10月6日公布事故调查结果,认定“9·27”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1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9月27日14时37分,地铁10号线两列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下行区间百米标176处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95人到医院就诊检查,目前还有70人住院和留院观察,无人员死亡。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了重要指示。市委书记俞正声,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等市委、市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并到医院看望伤员,了解情况。通过积极努力,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上海地铁10号线“9·27”事故调查组,并成立第三方专家组,全程参与事故调查过程。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专家论证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受伤情况及直接财产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经事故调查组查明,在未进行风险识别、未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签发了不停电作业的工作票,并经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同意,9月27日13时58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电工在进行地铁10号线新天地车站电缆孔洞封堵作业时,造成供电缺失,导致10号线新天地集中站信号失电,造成中央调度列车自动监控红光带、区间线路区域内车站列车自动监控面板黑屏。地铁运营由自动系统向人工控制系统转换。
此时,1016号列车在豫园站下行出站后显示无速度码,司机即向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报告,行车调度员命令1016号列车以手动限速(RMF)方式向老西门站运行。14时,1016号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区间遇红灯停车,行车调度员命令停车待命。14时01分,行车调度员开始进行列车定位。14时08分,行车调度员发布调度命令,交通大学站至南京东路站上下行区段实行电话闭塞法行车。
14时35分,1005号列车持路票从豫园站发车。14时37分,1005号列车以54公里/小时的速度行进到豫园站至老西门站区间弯道时,发现前方有列车(1016号)停留,随即采取制动措施,但由于惯性仍以35公里/小时的速度与1016号列车发生追尾碰撞。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地铁行车调度员在未准确定位故障区间内全部列车位置的情况下,违规发布电话闭塞命令;接车站值班员在未严格确认区间线路是否空闲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发车站的电话闭塞要求,导致地铁10号线1005号列车与1016号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依照有关规定,12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给予申通集团地铁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运营副调度员施瑾留用察看一年、调离调度工作岗位处分;给予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调度长汤志华、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阔康、申通集团总调度所副主任朱利敏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申通集团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兼总调度所主任戴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地铁运营一公司老西门站值班员贝宇、地铁运营一公司总经理朱效洁、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沈建强、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总经理王育才行政记过处分。申通集团副总裁兼运营中心总经理邵伟中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申通集团总裁俞光耀、申通集团董事长应名洪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事故调查组还责成申通集团对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其他相关人员,按企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市安全监管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对申通集团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罚。
事故调查组认为申通集团存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应急管理不到位,设备设施维护、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申通集团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优化完善地铁运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培训,进一步健全特大型城市地铁运营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地铁运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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