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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 08: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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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宅保障中心龙康新苑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2013.07.3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龙康新苑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3】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住宅保障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1)龙康北街西起新赵路,东至大同路,全长384.145米,规划红线宽30米;(2)龙康南街;新赵路至大同路,全长468.45米,规划红线宽20米;(3)龙康街西起滨河东路,东至大同路,全长1180.4米,规划红线宽30米;(4)新赵路龙康北街至龙康南街,全长558.584米,规划红线宽30米。工程投资额约6000万元。监理工期为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系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山西经济日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住宅保障中心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78号
联系人:张宇辉
电 话:0351-8222528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号
邮政编码:030002
联 系 人:曹先生 曲先生
电 话:0351-2727169
0351-5602378 备
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 系 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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