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江东青年

[建设纪实] 芜湖高鑫国际广场|100米2栋|5月1日更新 公司被裁定破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1 21: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高新区真的应该规划几栋超高。。。。可惜了{:5_1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3 10: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太矮了 可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15: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轩辕民后裔


    100米不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7 18: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7 10: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觉得芜湖在建的楼不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6 17: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日期:2022-07-26 阅读次数:1006


       本院裁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性遴选方式选任中介机构履行管理人职责,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10日,鑫马公司在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经营。后该公司在开发芜湖市弋江区高鑫国际广场项目期间,因经营不善,多名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现已知鑫马公司在全市两级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标的额共计67421606.28元,该公司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清偿前述债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6 22: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拖延近近十年时间也是时间过长了;五年内不能启动就该走破产清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7 08: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楚天舒 发表于 2022-9-6 22:39
这个拖延近近十年时间也是时间过长了;五年内不能启动就该走破产清算

我的一位同学,一直在大经下面做钢筋项目,几年前聊天,说在这个项目上还有几万的工程款接不到,地方一直协调,想找接盘的,价格谈不拢
迎客松大道那个项目,也烂尾多年,估计有住宅项目,前景可观,被其他开发商接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10 01:0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楼到底怎么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11 09: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芜湖有太多诈骗性质的低劣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11 10: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08年金融危机后,09年有不少私人集资参与土地拍卖,开发房地产,后来资金链断裂,造成烂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28 11: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015612dhuhi 于 2022-11-28 14:29 编辑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破2号

       2022年7月26日,本院根据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 年8 月24 日指定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应于2022 年10 月27 日至2022 年12 月10 日期间向该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 年12 月23 日15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具体方式和事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管理人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高新技术开发区星火工业园37号高新综合服务区D 区-7 幢,邮编:241000。

联系人:胡律师、王律师
联系电话:19155396377
电子邮箱:xmzyglr@163.com
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皖02破2号申报债权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30 10: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拍 (破)位于芜湖市弋江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芜湖市弋江区滨江大道以东,纬九路以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一)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面积为22723.00㎡,土地使用权证号:芜国用(2011)第119号,用途:商业、办公、酒店。

(二)在建工程:坐落于芜湖市弋江区滨江大道以东,纬九路以北高鑫国际广场,包含A塔楼、B塔楼、裙房及地下室,主体结构已完工面积为98127.45㎡。

起拍价:23072.1726万元,保证金:35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30 10: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015612dhuhi 于 2024-1-30 10:21 编辑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破2号


       本院于2022年7月26日裁定受理芜湖鑫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马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因鑫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达到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14日裁定宣告鑫马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30 10: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项目前景不好,镜湖区接手绿地烂尾楼,估计不涉及产权,只是改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11-16 13:51 , Processed in 0.081375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