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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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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6)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集。项目已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供电等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祥云桥南500米-迎宾路南2000米汾河河道内,建设内容:土方工程、驳岸工程、供电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含地面安装)、公共服务建筑及配套工程(公厕、管理房、游客服务站)、跨风峪河人行桥、通行便桥、奥体广场汾河观景台工程等。工程投资额约36627.48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 月9日至2018年 2 月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2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2月 9日9时 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陆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 月 6日9时30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陆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4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招标厅。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标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滨河东路美特好超市往北500米汾河景区内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写字楼26层 联系人:曹阳 联系人:王建红、武丽娜、许晶 电 话: 0351-2772692 电 话: 0351-2508257 备 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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