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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5 19: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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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20)031号地块为低效用地,位于经开区南二环以南、西临开发大道、北接南二环、东至浦江路延伸段、南抵小孟工业园。总用地面积 110574 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 78997 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 20605 平方米,各类保护用地面积 8249 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 78997 ㎡,计容建筑面积 326880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40%)。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4.0,建筑密度≤50%,住宅部分不大于 22%,绿地率≥20%,住宅部分不小于 35%,商业建筑比例不小于40%,建筑高度:结合城市设计,形成高低错落,合理确定高度。配套设施为居委会 600 平方米,文化活动站 400 平方米,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 650 平方米,开闭所 300 平方米。
此外,项目建成后,实施主体将无偿移交共享物业共计 6537.6 平方米精装修酒店。上述共享物业整合至本地块范围,共享物业建成后无偿移交经开区管委会或相关单位,管委会将指定区属部门对其进行运营,将运营收益对城乡低收入困难全体市民进行共享。
并且若本项目与经储-2017Z-05 地块(已出让)、经储-2020S-20-01地块、经储-2020S-20-02 地块、经储-2020S-20-04 地块为同一竞得人,需在本地块内投资建设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大型集中式购物中心,且在购物中心所在地块获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24 个月之内建成并满铺开业,同时整体自持运营,不得分割销售,自持时间不低于35 年。满铺开业指购物中心对外正常营业面积占购物中心报审图中所有商铺面积的 95%或以上,视为满铺开业。若因竞得人单方面原因导致集中式购物中心未能如期满铺开业,则构成违约,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上述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各地块竞得人按照所竞得地块计容面积占比分摊上述购物中心所涉及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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