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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9: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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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方案
A-3地块:建设方提出,将A-5地块损失的建筑面积在满足原详规的条件下从A-3地块补足,并适当增加部分建筑面积,以保证项目的收支平衡。修改方案在楼座位置及高度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了户型及层数调整,住宅进深由13米调整为20米,面宽由45米调整为46米,层数由40层降低为38层。调整后建筑退让红线距离无变化,住宅南北间距由100米缩减至92米,总建筑面积增加47000平方米。
A-5地块:建设方提出A-5地块上原计划采用钢结构的4栋120米住宅楼,改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该地块4栋住宅楼面宽较小,结构调整后,已不适宜做到40层,120米高。因此修改方案降低了4栋住宅楼的层数与建筑高度,并整体东移,加大退道路红线距离。调整后4栋住宅楼均为31层,建筑高度均为100米,总建筑面积减少29273平方米。
A-8地块:方案调整后,住宅楼进深由14米调整为18-20米,面宽由45米调整为35-55米,层数由33层降为31层(建筑高度无变化),住宅建筑面积增加26273平方米。住宅楼山墙间距无变化,南北向间距由84米缩减至76-80米;取消了南北侧底商,东西侧底商进深由13米调整为17米,调整后底商面积增加1200m2;调整后建筑退绿柳巷红线距离无变化,退北侧15米规划路红线距离减小,由16.2米调整为11.5米。
A-9地块:为了解决自来水公司回迁办公需求,建设方提出将C-1#住宅楼调整为商住综合楼,并适当南移,层数由33层调整为32层,1-5层设置商务办公楼,6-32层为住宅,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增加257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减少2327平方米,商务办公面积增加4900平方米);为了解决居民用电需求,建设方提出将该地块的物业用房与B-3地块的110KV变电站互换位置;C-1#住宅楼退北大街红线距离由10米调整为21米,退绿柳巷红线距离由11.5米调整为7米;新增的5层办公裙房退北大街和绿柳巷红线距离均为7米;C-1#住宅楼与北大街小学的2层裙房间距由16米调整为12米;变电站距小学为13.5米,距南侧拟建居民楼约38.9m,距北侧拟建居民楼约16.3m。变电站与周边建筑间距均经环评报告论证可行。
B-3地块:该地块的变电站与A-9地块物业用房位置互换。同时为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回迁商铺及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求的办公用房,物业用房调整为5层,建筑面积增加2100m2。其中消防站办公用房位于1-2层,建筑面积共1860m2。
E-3地块:将原4栋高度为87-100米的公寓及写字楼调整为2栋高度160米的商务办公楼及1栋90米的酒店;在已批规划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沿解放路加大了建筑退红线距离,同时向地块内部扩大了商业的占地面积;将A-13#住宅楼的1-2层调整为商业,层数由18层降为17层,建筑总面积不变;建筑退解放路红线距离由11米调整为14.5米,退平民路红线距离由31米调整为22.5米,退南侧规划路红线距离由4.0米调整为1.5米;裙房与现状煜卫泽园间距由53米调整为31.5米,2栋160米办公楼间距为62.5米。现状煜卫泽园与南侧90米酒店式公寓楼间距为51.5米。
E-1地块:由于E-3地块方案调整后对本地块规划的12班托幼产生日照影响,建设方提出在位置、班数不变的情况下,对托幼建筑进行平面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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