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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0: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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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虎山快速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8 阅读次数:1】【 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卧虎山快速路建设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5】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融资资金。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卧虎山快速路建设工程,南起涧河路,北至阳兴大道,道路全长14.447公里,规划红线宽56.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箱涵、桥梁及附属设施、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电力入地、照明、交通设施及供水、供气、供暖等所有专业管线土建施工等,工程总投资约15.5亿元。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卧虎山路K0+023.944~K2+l0O和108国道改造K0+000~K1+200、K2+300~K3+393;卧虎山路K8+380~K10+879.266,全长6.869公里,其中含卧虎山路~108国道立交桥和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长约2.24公里。
二标段:卧虎山路K2+680~K8+380,全长5.7公里。
三标段:卧虎山K2+100~K2+680和卧虎山路Kl0+879.266~终点K12+178(含下穿北同蒲铁路、上跨北同蒲铁路、石太大西铁路、五一路下穿通道等),道路全长1.878公里。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铁路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系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太原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351-5604568
地 址: 太原市金刚堰路22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小梅
电 话:0351-7770788
地 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层608室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联系电话:0351-6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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