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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0亿元,其中1亿元将用于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9亿元将用于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安置用房)项目;4亿元将用于太原市汾东商务区大运路工程(通达街-十号线);4亿元将用于太原市汾东商务区人民路工程(通达街-十号线南街);2亿元将用于太原市汾东商务区十号线工程(太茅西路-大运路)。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
(亿元)
拟使用金额
(亿元)
1 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171.00
2 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安置用房)项目30.999.00
3 太原市汾东商务区大运路工程(通达街-十号线)12.394.00
4 太原市汾东商务区人民路工程(通达街-十号线南街)9.884.00
5 太原市汾东商务区十号线工程(太茅西路-大运路)8.952.00
合计66.382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本项目已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投资发[2012]290号)的批准,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6,340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50,640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95,700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124,200平方米,不少于2,070套,地下建筑面积22,1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1,707万元。本项目通过出租公租房及停车位获得租金收入,以逐步收回投资。项目建设可出租公租房套数为2,070套,可出租车位2,070个,公租房建成后,第1年的出租均价定为15,000元/套,逐年增加1,500元/套;车位拟按5,000元/个出租;财政补贴以建筑面积为基数,600元/ 进行补贴。该项目第一年可实现出租收入4,140万元。预计本项目可实现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1,622万元,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3.66%,实现保本微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1亿元。本项目于2012年5月开工,截至2012年7月,已完成大部分征地拆迁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太原市汾东商务区的功能区划,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安置用房)项目
本项目已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新建汾东商务区大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安置用房)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12]291号)的批准,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30,994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802,914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228,0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3,534平方米(安置住房701,597平方米,不少于7,800套,配套公建71,9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7,4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9,887万元。本项目通过出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地下车位以及配套商业设施取得销售收入,项目建成后,发行人将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结算指导价格,将安置小区定向销售,回笼货币资金。预计本项目可实现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3,065万元,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3.20%,实现保本微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9亿元。本项目于2012年5月开工,截至2012年7月,已完成大部分征地拆迁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太原市汾东商务区的功能区划,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3、太原市汾东商务区大运路工程(通达街-十号线)项目
本项目已经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原市汾东商务区大运路工程(通达街-十号线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发改投字[2011]641号)批准。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项目建设内容为全长4.42公里的大运路(通达街-十号线),具体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电力工程、征地拆迁以及给水、燃气、热力、通信等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123,889万元。本项目将通过委托代建回购的方式,在项目完工后由太原市财政局进行回购,预计本项目可为发行人带来127,606万元的回购收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约为3%。
本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截至2012年7月,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管线工程已完成80%左右,道路工程和路灯工程等各分项工程正有序进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4亿元。本项目的建设,将使太原市汾东商务区的道路建设更加合理,进一步保障汾东商务区内商业、娱乐、文化生活等各项区域功能的正常实现。
4、太原市汾东商务区人民路工程(通达街-十号线南街)
本项目已经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原市汾东商务区人民路工程(通达街-十号线南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发改投字[2011]642号)批准。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项目建设内容为全长3.84公里的人民路(通达街-十号线南街),具体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电力工程、征地拆迁以及给水、燃气、热力、通信等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98,814万元。本项目将通过委托代建回购的方式,在项目完工后由太原市财政局进行回购,预计本项目可为发行人带来101,778万元的回购收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约为3%。
本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截至2012年7月,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管线工程已完成80%左右,道路工程和路灯工程等各分项工程正有序进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4亿元。本项目的建设,将使太原市汾东商务区的道路建设更加合理,进一步保障汾东商务区内商业、娱乐、文化生活等各项区域功能的正常实现。
5、太原市汾东商务区十号线工程(太茅西路-大运路)
本项目已经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原市汾东商务区十号线工程(太茅西路-大运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发改投字[2011]640号)批准。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项目建设内容为全长约3.547公里的十号线(太茅西路―大运路),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电力工程、征地拆迁以及给水、燃气、热力、通信等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89,541万元。本项目将通过委托代建回购的方式,在项目完工后由太原市财政局进行回购,预计本项目可为发行人带来92,227万元的回购收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约为3%。
本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截至2012年7月,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管线工程已完成80%左右,道路工程和路灯工程等各分项工程正有序进行。
本期募集资金拟投入2亿元。本项目的建设,将使太原市汾东商务区的道路建设更加合理,进一步保障汾东商务区内商业、娱乐、文化生活等各项区域功能的正常实现。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的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向财审处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由财审处以及总经理审批。财审处将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并将不定期对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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