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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块规划控制要求:
用地范围:
A地块:东至总用地范围线,南至祺祥街(规划宽度36米),西至中心路(规划宽度18米),北至经四路(规划宽度18米);
B地块:东至中心路(规划宽度18米),南至祺祥街(规划宽度36米),西至宝珠路(规划宽度23米),北至经四路(规划宽度18米);
C地块:东至总用地范围线,西南至宝珠路(规划宽度23米),北至祺祥街(规划宽度36米)
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26590㎡;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84034㎡(其中,A地块:55503㎡,B地块:48807㎡;C地块:79724㎡);代征道路用地面积:37679㎡;代征绿化用地面积:4877㎡。
用地性质:
A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建设内容: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用房。
B地块: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二类居住用地(R2)、文化设施用地(A2);建设内容:商业、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住宅及配套设施用房
C地块: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二类居住用地(R2);建设内容:商业、酒店、办公、住宅及配套设施用房。
土地开发强度:(按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容积率:A地块≤2.4;B地块≤2.5;C地块≤3.2
2、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510330㎡(上述面积含物业管理用房、电力用房、电信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包括:
A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33205㎡,其中,7000㎡≤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8000㎡。
B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22015㎡,其中,20000㎡≤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22015㎡,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0000㎡,办公建筑面积≥30000㎡,住宅建筑面积≤60000㎡。
C地块地上建筑面积≤25511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60000㎡,酒店建筑面积≥30000㎡,45000㎡≤办公建筑面积≤46000㎡,住宅建筑面积≤119110㎡,商办与住宅建筑面积比应大于1:1。
3、建筑密度:A地块≤35%、B地块≤35%、C地块≤45%。
4、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A地块≤80m,B地块≤100m,C地块≤150m。其中居住建筑高度:27-80m,商业建筑高度≤40m。
5、绿地率:A地块≥30%;B地块≥25%;C地块≥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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