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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奔跑的李梦龙 于 2016-1-18 14:04 编辑
中国环境报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中共太原市委十届七次全会近日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达到一星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并申报评审。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评审办法》,并结合太原市实际,太原市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3步走:2015年~2019年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阶段,力争所有指标达标;2020年完成各项申报资料,向住建部提出申报申请;2021年,做好迎接住建部评审的各项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指标体系分为:申报条件5项,基础指标8大类64项,分级考核指标5大类26项,共95项(其中否决项7项)。截至目前,太原市自查达标58项,未达标25项,需组织进行调查统计12项。
其中,5项申报条件还有两项未达标。分别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尚未获得;北方采暖地区城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还未达到40%,计划争取2020年达到40%。另外,河道绿化普及率、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水环境质量达标率等3项需长期努力才能达标。
针对不达标指标,太原市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正在开展本地木本植物指数、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调查,着手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即将开展综合指数统计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报告、《区域植物及引种育种规划》编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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