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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海之珠 于 2014-12-1 00:04 编辑
珠海金融改革创新打出组合拳!南方日报记者获悉,近日,六易其稿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实施,提出在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带动、聚集发展、区域合作、政策引领、风险防范”六大基本原则前提下,以改革创新和深化粤港澳合作开放为主要动力,以横琴新区开发为重要契机,以市场化配置金融资源为主线,推动金融业在珠海聚集发展和创新发展,增强珠海金融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支持珠海经济向“三高一特”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
《实施意见》明确本轮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发展总目标:做大做强金融产业,积极对接港澳金融服务,全力打造粤港澳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示范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先行区。到2017年,实现金融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金融机构种类基本齐备,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要素市场聚集,金融产业结构合理,金融市场功能完善,金融创新活跃,跨境金融和离岸金融初具规模。到2020年,实现金融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以上,初步建成广东省金融产业强市、珠江口西岸金融核心区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副中心。
海洋金融先行区。
同时,市区两级金融工作部门分工细化:市金融工作部门着重推进金融招商和改革创新工作;区金融工作部门重点推动特色金融发展,着重服务企业,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此外,珠海将完善金融统计制度,开展金融业增加值实统试点,探索建立金融发展量化考核体系。
专家点评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
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林江:
珠海优势更在于
以机制取胜
“这份珠海整体金融改革创新的规划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宏观视野很大,相信是经过长时间的调研与论证后才制定出来的。”林江表示,无论是提出建设珠江口西岸金融核心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副中心,还是在横琴新区“先行先试”等众多金融创新探索举措,都体现出紧密围绕珠海改革发展的整体大局,期望让金融业在珠海建成珠江口西岸地区核心城市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如何让金融改革与创新从“构想”变为“现实”,林江认为,还需要思考“理想的种子如何才能在珠海开花结果”, 即与深圳、广州等金融业发达城市相比,珠海要充分意识到优势与短板究竟在何处,又将如何发扬光大与弥补,这将涉及到《实施意见》如何在实操层面落地。
“珠海做大做强金融业,究竟是以机制取胜,还是以机构的聚集度取胜?”他认为,金融创新离不开灵活的机制,而珠海的优势更可能在于前者。珠海可以通过完善的金融产业配套、较高的服务效率、较低的交易成本、更灵活运用的法律体系取得金融业的竞争优势,弥补经济总量较低、中高端金融人才相对较少的短板,因此未来《实施意见》在落地时需要考虑细则去支撑优势的充分发挥。同时,珠海在以横琴为平台推行“先行先试”金融政策时,可以积极争取在“利率”与“汇率”两个重要金融指标上进一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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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试点审批监管体制改革
支持设立高端金融学院
国际化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规定了创新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营造良好金融公共服务环境、加强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等三方面内容,以“营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构建国际化、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
珠海将探索进行地方金融审批监管体制改革试点。为此,将积极争取上级监管部门的支持,按照“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将部分机构准入、业务创新、产品审查、高管核准等职能授权珠海属地监管部门。同时,适时组建各类金融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律发展。
在提升对金融行业人才吸引力方面,珠海将加大优惠政策力度,解决人才户口、住房、医疗、社保、子女教育、出入境等实际问题,并支持在横琴新区设立高端金融学院,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在珠海设立高级金融培训机构,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的高端金融人才,加快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创新人才培训基地。
解读:要为人才创造更多机会
就如何聚集金融人才,林江认为,珠海作为全国知名的宜居城市,对相关人才的吸引力已经不断增强。未来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引来高端金融人才并留在珠海,为他们创造更多“事业上的发展机会”,而非单靠高薪留人。
■亮点
构建金融与实体经济互动机制
《实施意见》针对珠海需要加强的金融服务薄弱区域,在“构建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机制”部分,特别提出大力发展社区金融、海洋金融与农村金融。
社区金融:发展小微金融服务机构推动发行专项金融债
珠海将推进金融机构设立社区金融服务网点,为社区居民、商户、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支持专业市场运营机构、产业链核心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等发展特色小微金融服务机构;鼓励村镇与社区银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与商业保理公司创新服务与机制,并通过资产证券化、私募债券投资基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开展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应收账款质押、租金收入质押、小额循环和无抵押等贷款业务;推动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海洋金融:增设海岛金融网点 建立海洋投贷联盟
为促进海岛金融服务便利化,珠海将增设海岛金融网点,推广基于移动终端的金融服务;推进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在建)船舶抵押贷款、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船舶融资租赁等海洋金融产品;积极引进、设立海洋产业基金;推动银行、保险、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海洋投贷联盟,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能源、港口物流等“特色海洋经济”;推动涉海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及境内上市。
“三农”金融服务:探索支农贷款风险补偿加快推进经营权抵押贷款
珠海将探索建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府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能,扩大商业银行乡镇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更加便利化;发展村镇银行、农业小额贷款、农业担保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探索农村保险互助社、相互制保险与自保公司等新型保险组织。同时,探索建立农渔产品交易中心,加快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探索建立有关抵押流转机制;推广期货在农产品套期保值方面的作用,尝试发行债券促进农业发展,稳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推动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业务,开展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提高农(渔)业保险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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