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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1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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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农村宅基地建房到底应该过几关?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纳入城市版图,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包围,很多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就形成特殊的村庄——城中村。由于身处都市,很多城中村的耕地被居住、商业用地取代,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那么,在这身份特殊的土地上建房,到底有哪些限制和要求;审批、建设由谁来把关;在宅基地自建房屋,哪些属于违法建设……10月16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请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答。
村委受理但建设前须经审批同意
我国土地按性质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种,即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用地。城中村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即属于集体用地中的一种。在农村土地中,除耕地、农用地以外,很大一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这在城中村尤其居多。
据太原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作为农村人居住房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允许村委在其范围内进行规划建设的。但前提是,由于城中村所处的地理位置关乎所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因此在建设前必须经过规划、建管等部门的审批及同意,获得建设资质方可进行。太原市规划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关城中村自建房的审批、规划不属于市级规划部门工作范畴,相关审批权限在区一级规划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太原市政府曾于2007年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太原市实际,建立了市、区、街办(乡、镇)、村委会(居委会)四级联动,明确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职责。
该《意见》明确:建房有关政策的制定、成片建设规划编制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时对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各区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村民建房管理;区规划分局负责村民宅基地上建房审批复核,提出规划意见,进行批后管理和违法行为查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村民二层(含二层)以上住宅建设项目审批;区行政执法分局负责村民宅基地上违法建设查处;街办(乡、镇)负责本区域村民宅基地建房初审;村委会(居委会)负责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请的受理、公示及建房监督管理,配合区行政执法分局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宅基地房屋三层以上属违建
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2013年,太原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提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宅基地上的房屋原则上实行产权置换;非宅基地上的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城中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二层及二层以下为合法建筑,三层及三层以上为违法建筑。非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给予补偿,过期临时建筑和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早在2007年出台的《意见》中也规定:1998年以前有批准文件,并与批准文件核定的建设面积、层次相符的宅基地上房屋建筑和2006年8月12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紧急通告》发布前,核定的宅基地上二层以下(含二层)房屋建筑为合法建筑;其余均视为违法建筑。违法建设由区规划分局确认,报区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审定;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意见由区行政执法分局提出,报区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批准。
太原市某城区执法工作人员介绍,依据现行的管理办法,太原村民宅基地上已建成使用的有重大安全、消防等隐患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景观和公众利益的违法建设,将立即予以强拆。他说,因城中村的特殊性,部分村民观念守旧,尤其是关系切身利益,执法常常受阻。他表示,在查处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行政执法过程中,在必要的情况下,区公安部门将按照区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要求,组织维护好现场秩序,对干扰、阻挠强制拆除,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动态
太原市出台新规打击集体土地违法建设
整改不到位 “城改项目”不得享优惠政策
近日,太原市出台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要求:今后,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城改项目,将不予享受出让金返还、规费减免等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这是记者今日从太原市住建委了解到的。
根据太原市日前出台的《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要求,对尚未进行规划审批、尚未启动整村拆除、尚未经区政府、市城改办审定的建设项目,将一律叫停严厉打击;对违反已批准规范方案建设、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城改项目,不予享受出让金返还、规费减免等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对在旧宅基地上老房乱搭乱建、加层加建的不法行为,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违建处理控制不及时的,严厉问责。造成违法建设泛滥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采访手记
这些特殊的“城里人”
从坞城村出来,心情有些压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村民们流露出的无追求、得过且过的面貌。
原本以地为粮、靠天吃饭、世代耕作的农民,成了一个仅拥有一块宅基地的“城里人”。
由农民变成市民,仅仅改变了一种生活方式,后续就业、政策,却没有了动静。他们成了这个城市的特殊群体,普遍缺乏较高文化、缺乏一技之长的他们,无疑衍生了一种心态:技术工作做不了,力气活不想干,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让他们无所事事,坐吃山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得过且过成了他们度日的信条。
走进城中村,拥挤的楼群,高高的楼层,近乎贴身的楼距,抬头望望只能看到“一线天”;脚下污浊的淤泥,杂乱的环境,来往的小贩和满眼的灯箱广告,让原本狭窄的巷子更显得拥挤——这是记者的感受,
对于村民来说,面对生存的压力,可观的租金收益让他们选择无视这一切。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村民会想尽一切办法,在现有条件下努力,于是违规加建、肆意扩建、乱改乱建……可能导致一系列安全隐患的动作愈加频繁,且毫无顾忌。而他们似乎并没把可能的隐患当回事。
难道说,加盖房屋、收取租金,是城中村村民的唯一出路吗?显然,并非如此。如果政府出资,给他们提供多一些的技能培训平台,同时让他们自身勤于学习知识技能,摆正生活心态,正确面对生活压力,是不是一样可以有不一样的生活?如果,政府在征收地之后,还有配套政策的跟进和落实,也许结果也会不一样。
对于这个群体,在城市化进程中,有不少人羡慕他们的“暴富”,某某村土地补偿款动辄几百万的故事在社会上流传,但其实对于很多城中村来说,这样的传说并非事实;上文中像张二牛这样的村民,不少人也许会觉得这个群体是城市化进程中付出的代价,也有人认为这个现象是社会发展的无奈。但事实上,根源还是离不开自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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