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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
东起规划电厂路西侧15米规划路,南至冶峪河北侧20米规划路,北至南中环街以北20米规划路,西至太原溶解乙炔厂电石分厂。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35公顷,净用地为7.88公顷。
土地使用规划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面积为7.88公顷。在南中环街南侧居住用地内点控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为0.47公顷。
2.绿化用地
沿南中环街两侧布置30米道路绿化带,面积为1.08公顷;
3.教育科研用地
在规划范围外围西侧规划有60班小学,规划用地内不考虑小学用地。
4.城市道路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2.39公顷。
交通出入口方位
允许地块在规划范围西侧规划15米道路、冶峪河北侧20米规划路及冶峪北街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
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系统
(1)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形成“一快”、“一次”、“三支”的路网格局。
“一快”:南中环街(规划红线60米);
“一次”:冶峪北街(规划红线30米);
“三支”:电厂路西侧规划城市支路(规划红线15米),南中环街以北规划城市支路(规划红线20米),冶峪河北侧规划城市支路(规划红线20米)。
(2)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2.交通设施
根据用地性质、建筑性质,并结合配建标准对不同地块进行停车配建。各街坊、地块周边的道路网系统和交通设施,如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与出入口方位等应符合要求与规定。
地块控制指标
用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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