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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vivalavidalc 于 2013-11-23 22:45 编辑
太原作为我省省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太原的发展首先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为切实增强太原市在全省发展中的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省政府决定,从省级层面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太原率先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太原市的内生动力活力明显增强,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引领带动、示范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建成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省会城市。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对各项规划实施的支持力度。
积极促进太原晋中同城化建设规划以及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气化”规划、绿化规划、大水网规划、电力电网规划、热源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及景区规划、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实施,涉及国家层面的积极帮助争取。以“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将太原市高新技术、军民融合等产业及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全省工业重要战略布局范围和相关规划。对太原市钢铁、水泥、铝镁合金等传统行业改造提升、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弥补产业链条短板的重大项目,在布局上给予倾斜。
二、支持改善环境质量。
支持太原市实施清洁供热全覆盖、气化太原、城中村整村拆除改造、污染企业关停淘汰搬迁和水污染治理工程,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改善、三年大见成效、四年目标全面实现”。加快推进汾河太原段治理,加强汾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完善太原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周边市、县(市、区)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共同应对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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