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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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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凤凰山 于 2012-5-24 12:42 编辑
[国土]对2012年第10号国有土地拍卖的质疑 ID:1686830
作者: 这样的条件公平吗(2012-5-24 10:39:14)
我单位在参加芜湖市二O一二年第十号的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活动,其中在购买出卖文件后,该文件对参加竞拍人资格明确作出要求:“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后经芜湖市国土资源局补充公告(见附件)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排斥:“要求竞买人须与国际连锁酒店管理企业签订意向协议,且该品牌连锁酒店管理企业须与其他60家以上酒店签订有单位服务协议,并承诺不是该连锁品牌企业不得营业”
我单位在得到该补充公告后级去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进行咨询,得到答复是,必须提供连锁酒店与其他60家以上酒店签订有关单位服务协议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我们认为该条款明显是属于量身定尺的为某家企业订立的,因为连锁酒店与其他家签订的协议因有商业保密性质固不能提供、而连锁店营业执照均属在各地注册均未出现连锁酒店名称无法以营业执照证明是该酒店的连锁店或加盟店,由此可以得出该补充公告严重的属于排斥其他潜在的竞买人参与竞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这样的拍卖有必要进行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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