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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0 17: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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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应系统考虑城市功能、空间形态、产业分布、交通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枢纽港站及集疏运体系、连接系统。
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布局要求。一是选址符合城市发展方向,与城镇体系形态和城市功能空间结构相协调;二是统筹枢纽机场、铁路客站、客运码头等各类场站,合理确定枢纽港站层次、类型与功能;三是综合考量人口分布、旅游资源禀赋及客运中转需求,合理确定枢纽港站规模;四是具备良好的集疏运条件,与城市道路网、轨道交通网、高速公路等有效衔接;五是有可拓展空间,为后续发展留有余地。
综合货运枢纽规划布局要求。一是选址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布局,靠近产业基地或集聚区;二是统筹枢纽机场、铁路货站、港口码头等各类场站,合理确定枢纽港站层次、类型与功能;三是要综合考量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以及邮政快递、城乡物流等需要,合理确定枢纽港站规模;四是具有良好的集疏运条件,实现与高速公路、铁路等有效衔接;五是有可拓展空间,为后续发展留有余地。
枢纽集疏运体系规划布局要求。一是与枢纽港站紧密衔接,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二是与枢纽港站的功能定位相适应,合理配套集疏运方式、线路及规模;三是统筹考虑集疏运体系的功能布设与优化,做好与铁路网、公路网、城市道路网、轨道交通网等在空间与功能上衔接。原则上,国际航空枢纽应实现 2 条及以上轨道交通衔接;全国性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应实现 2 条及以上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衔接;全国沿海、内河主要港口的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应实现铁路连接,大宗货物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新建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应实现铁路连接;统筹推进航空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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