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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9 12: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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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国土储[2016]-23号)
珠国土储[2016]-23号 2016-9-28
经珠海市政府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珠国土储2016-23(挂牌序号:16095) 宗地总面积: 2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斗门区白蕉镇禾益中路以西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8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6016BB0038|4423116BB0041|4408316BA0039
现状土地条件: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起始价: 4000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40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6年10月1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7日14时30分
备注: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3.根据《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上述地块已达到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中的居住组团要求,可配置不大于3%的社区商业服务建设规模,商业建筑宜集中独立设置;4.上述地块须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60㎡)、社区用房(建筑面积≥300㎡)、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6-15㎡),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斗门区政府,并由斗门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斗门区政府。上述须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计收地价,上述地块实际计价建筑面积为39640平方米;5.竞得人须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珠府函〔2015〕106号)及《关于发布<2016年珠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珠规建建[2015]52号)的规定,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7.上述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8.上述地块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9.上述地块建筑密度为:一级建筑覆盖率≤28%;二级建筑覆盖率≤20%;10.上述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800万元(美元720万或港币5590万);11.上述起始价为楼面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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